为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充实优化乡村医生队伍,国家卫生健康委、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十四五”期间在部分省份实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由各省专项招聘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注册为乡村医生到村卫生室服务,并加大激励和保障力度,引导大学生乡村医生服务农村、扎根农村。
乡村医生是农村居民健康的第一道防线,在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
经国务院同意,从2020年起,国家卫生健康委在部分省份实施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政策,已累计有4300名大学生乡村医生进入村卫生室服务,进一步充实并优化了乡村医生队伍,也一定程度促进了高校毕业生就业。
国家卫生健康委相关负责人指出,近年来,国家卫生健康委致力于乡村医生队伍建设,队伍结构得到优化,服务能力得到提升。但从各地实践情况来看,乡村医生岗位对大学生吸引力不足,需进一步强化部门协同配合,完善激励引导措施,提升大学生乡村医生保障水平,增加就业稳定性。
《通知》明确,已经实施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的省份,包括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山东省、湖北省、湖南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其他有意愿的地区可参照执行。
《通知》要求,有关省份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积极对接教育部门和医学院校,从2023年起,每年4月底前统计汇总本省乡村医生招聘需求,会同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制定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招聘计划,并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发布岗位信息。各地应将大学生乡村医生作为招聘引进的医疗卫生人才,由乡镇卫生院与大学生乡村医生签订服务协议,明确服务期限,按规定落实相应社会保障待遇。
《通知》还要求完善大学生乡村医生激励措施。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村卫生室工作的中央高校应届毕业生,服务期在3年以上的,按规定享受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将到村卫生室工作的地方高校应届毕业生纳入当地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助范围。各地可按照学历、执业资格、职称、工作地点等因素在单位内部分配中对大学生乡村医生予以倾斜,进一步提高其收入待遇和岗位吸引力。